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平桥区明港镇棉麻购销转运站经理陈亦文、副经理熊康泰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至2020年,明港镇棉麻购销转运站在未开展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产生公务接待费用96073元。陈亦文、熊康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陈亦文、熊康泰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强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万强任潢川县原黄岗工商所所长期间,以虚报驾驶人员工资的方式套取资金18000元,其中11200元用于违规发放单位人员补助。2021年10月,万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新县产业集聚区自然资源所原负责人吴新波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烟酒、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单位用酒和接待费用问题。2019年10月至
2021年4月,吴新波通过虚增来客次数、伪造菜单的方式冲抵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烟酒产生的费用5820元;通过虚列租车费、窗帘制作费以及印刷版面费等方式套取资金28671元,用于支付单位购买酒水和接待费用。2021年12月,吴新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有的违纪行为持续多年,吃吃喝喝、不知收敛;有的巧立名目套取公款,躲避监督、费尽心思。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仍将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当耳边风,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检身正己,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严格自我约束。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以担当作为涵养作风建设新气象。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越是临近节点,越要坚持从严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韧劲恒心,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借回乡祭扫之机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使用公车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火眼金睛地“督”,不留死角地“查”,铁心硬手地“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节日期间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释放“遵规比平时要求更严、违纪比平时处理更重”的强烈信号,推动我市党风政风不断改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中共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