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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2-04-03    浏览次数:


   清明节临近,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廉守正,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的良好氛围,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杨俊杰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和2018年春节前,杨俊杰先后2次收受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送特制茅台酒12箱,价值21.84万元。2018年至2021年,杨俊杰多次在许昌某私人会所接受宴请。2019年至2021年,杨俊杰在担任新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多次接受辖区内某酒店实际控制人宴请并饮用茅台酒。杨俊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杨俊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公安厅原二级警务专员王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20年年底,王平收受管理对象1万元礼金。2021年,在省辖市督导工作期间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泡温泉等。2017年至2020年,王平多次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共计28万余元。王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王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蒋小平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小平长期借用灵宝市某公司车辆,用车费用由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承担。蒋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蒋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平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焦春平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4月,焦春平带队前往深圳考察,同行的还有其妻子及亲戚等4人。考察期间,焦春平等人在深圳多处景点游玩,相关餐饮、旅游费用由他人支付。返程后,焦春平等人违规在单位报销了交通、住宿等费用并领取出差补助。2021年12月,焦春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禹州市火龙镇党委书记宋伟娜、镇长张科亚、副镇长曹旭峰等人在疫情防控中履责不力问题。2022年1月2日,按照禹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火龙镇全域被纳入管控区,人员不得进出。1月4日,火龙镇郭楼村村委委员郭长根仍违规操办其父亲丧事,亲属及同村人员共计51人参加。2022年1月,宋伟娜、张科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包村领导曹旭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郭长根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辞去村委委员职务,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省纪委监委指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党员干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目前,仍有少数干部不知收敛,侥幸心理严重,纪律意识淡薄,以身试纪破法,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通报上述5起案例,就是要释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铁规矩、硬杠杠的强烈信号,就是要巩固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的高压态势,就是要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强化严守规矩、不逾底线的政治自觉。

省纪委监委强调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站在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高度对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作出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危害,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反腐一体抓,不断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以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以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对“四风”突出问题严肃纠治、精准施治,尤其是要深挖彻查带有腐化蜕变特征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疾,着力发现和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购买、收送、消费茅台等名贵酒水问题,坚决清除利用茅台等名贵酒水搞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腐败,运用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决防止“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省纪委监委强调

  清明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不断筑牢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防线。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采取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方式,引领文明祭扫新风尚。要加大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疫情反弹和“四风”问题回潮,为度过一个廉洁、安全的节日提供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