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钟长鸣

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3-04-2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平桥区平桥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李忠公车私用问题。2023年3月20日,李忠在上班时间驾驶单位执法车辆接送家人办私事,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李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固始县李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熊传涛等人在“两会”期间违规聚餐并饮酒问题。2023年2月17日,李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熊传涛、李店镇周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单宣明等人在参加固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违反会议纪律要求,由单宣明组织聚餐并饮用高档白酒,单宣明提供酒水并支付餐费833元。2023年2月,熊传涛、单宣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四级警长罗俊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时任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关中队中队长罗俊风在办案过程中,先后5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的宴请,产生费用2000余元,均由陈某支付;2016年春节前后,罗俊风违规收受陈某所送茶油、挂面等礼品。2022年9月,罗俊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新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原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张贞磊等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10月,时任新县京九市场管理所所长刘玉明分别送给时任新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张贞磊和时任新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财务股股长李峰每人一套衣服,总价值约3500元;刘玉明送给时任新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某某现金5000元(后陈某某将所收现金全部主动退还)。刘玉明、张贞磊、李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刘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张贞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其新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职务,李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人违纪所得被收缴。


市纪委指出: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特权思想未除,随意使用执法车辆;有的毫无纪律规矩意识,在参加“两会”期间公然违规接受请吃;有的“吃心不改”,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有的借维护上下级关系套近乎、求关照,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这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喊不应、叫不醒,政治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也暴露出“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必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由风及腐、由风变腐,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市纪委强调:


“节点”亦是“考点”。“五一”、端午节假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作风建设,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方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倡导党员干部节俭文明过节,弘扬新风正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节日病”,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反复敲打借机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送高档烟酒茶和“红包”礼金等顽瘴痼疾,从严查处躲进内部场所吃喝、“亲属代收快递礼品”、“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纵容,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风气持续向好。


来源: 信阳市纪委监委